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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外地来青岛莱西打工人十人,三号来到工地,四号疫情来了,到现在一天活没干上,老板也不给生活费,公司也不管

讨薪 2024-02-27 14: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工伤认定申报期(大概一个月左右),单位可以视你为病假,发放病假工资
    2、认定期结束后,工伤基金告知单位你的情形是否属于工伤,是工伤的话,单位应该补发工资差额,不是的就给你发病假工资
    3、公司未做工伤申报的,员工自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去做申报(要的材料和证据偏多,建议早日申报)
    4、如果是工伤的情况下,公司不给你发放足额工资的,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先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 疫情期间老板不发工资,建议劳动者和老板协商,协商不了的,可以到当地人社局进行举报。
    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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