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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08年的开始上班的时候公司一直没有交社保,一直到13年的时候才给交社保。劳动合同公司一直没有给我妈,在公司那里保留着。以前上班的时候也没有上下班的考勤记录,只有工资流水。这种情况可以起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吗

社会保险 2024-03-14 12:41 人浏览
共17位律师解答
  • 您好,首先要证明劳动关系,才能要求补缴的事情。
  • 这个首先要确认劳动关系,然后再要求补交社保。
  • 你好,详细与我们沟通具体情况,提供解决方案
  • 您好,可以委托律师协商或者诉讼处理
  • 你好,只要有实际劳动关系是可以的
  • 你好,可以协助您处理进行维权的
  • 你好!请问你妈妈是做什么工作的
  • 你好!你这个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 您好,您这边可以申诉要求赔偿的
  • 你好,建议律师介入处理相关事宜
  • 你好,可以过来面谈聊聊
  • 这样当然是可以要求的
  • 搜集证据提起民事诉讼
  • 您好社保补交不进去的
  • 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至于证据,只要能证明本人是公司的员工就可以,比如说劳动合同、工资条以及考勤记录等等。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故不论劳动者是否离职,都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因用人单位原因无法给劳动者补缴社保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如应缴未缴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保经办机构投诉。对具备前述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情形,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方式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法律分析:员工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没有给员工缴交社保的,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在职员工可以与单位协商,离职员工需在离职后一年内与单位协商,要求补缴,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属地劳动监察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单位补缴社保。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六条 第三款 用人单位发放员工工资的书面记录可以只保存两年以上备查。也就是说,超过两年的工资记录,用人单位没有继续保存的法定义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条 第一款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需要补缴社保。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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