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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荆州人,73年2月出生,在孝感一家私营企业上班截止8月19日五年九个月,老板以我达到退休年龄辞退我,正常工资没发,社保也没有给我交,也没有补偿,我可以申请仲裁或者起诉要求支付辞退补偿金和补交社保费用吗?现在跟老板谈,他说我是荆州人不能给我交社保,但是可以补偿钱,我自己交呀

无故辞退 2023-08-28 09: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跟我说下情况
  • 公司没给员工交社保,员工离职的,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单位赔偿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标准是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您好,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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