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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2岁,在公司工作了半年,公司又没给签合同,被无故辞退了,可以仲裁吗?

无故辞退 2024-03-03 09:1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劳动仲裁有年龄限制,即不得超过女50岁、男60岁的法定退休年龄和构成劳动关系的年龄即16周岁以上,否则均不予受理。但这是一般情况,也有法定的其他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即超过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应为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事情小,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 你好'这种情况不能申请仲裁
  • 此种情况可以申请仲裁
  • 可以申请。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只有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法律分析:公司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辞退员工后不赔偿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但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但是你要能证明离职申请书不是你自愿填的,但是这个很难证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如果你你能证明是公司辞退你而不是你自愿签订的离职申请书的话可以要求公司根据第40条第三款规定额外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
    1608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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