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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撞到人,送去医院检查,医生说没事,可当事人说自己不舒服,仍然要住院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3-05 16: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当您在骑车时不慎撞到他人并送至医院,医生检查后表示无大碍,但当事人仍称感到不适并要求住院时,您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妥善处理此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如果您的行为侵害了他人身体造成了人身损害,您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应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如果对方因此造成了残疾,您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如造成死亡,则需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同时,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如果涉事车辆已经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当事车主可以申请保险公司进行垫付。具体而言,如果伤者需要抢救,而您无力承担抢救费用,您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进行垫付。此外,如果遇到超出责任限额的抢救费用、或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或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情形,救助基金可以先行垫付相关费用。 在您的案例中,尽管医生诊断受害者并无大碍,但若受害者坚持要住院,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同时联系您的保险公司了解是否能够提供必要的垫付服务。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您可以要求进行进一步的医学鉴定,确定受害者的具体伤情及所需治疗费用。 最终,如果受害者提出的赔偿要求超出了合理范围,您有权拒绝支付过高的费用。在处理此类事务时,保持沟通记录并咨询专业律师将有助于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如果事态复杂化,您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请记住,任何赔偿都应基于实际的损害情况和合理的医疗费用。
  • 建议向交警队报案
  • 你好,需要报警,交警定责处理
  •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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