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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给规定的产假天数。说规定的产假天数那是事业单位。国家规定是178天,只给128天,说生育津贴就是按128天。所以产假也就128天,请问这种情况怎么维权?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3-04 09:4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 98 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 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 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15 天产假;怀孕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42 天产假。 因此,你可以享受 98 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 15 天。如果你难产或者生育多胞胎,还可以增加产假天数。如果公司不给你规定的产假天数,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协商不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针对这个情况,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公司女职工产假的天数是98天。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在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也就是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 一、公司产假国家规定是多少天
    1、国家规定法定产假是98天。产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产假待遇怎么样
    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2、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3、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 法律分析:公司女职工产假的天数是98天。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在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也就是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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