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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过世了我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因为老人家无法到场,可以委托办理么

遗产继承 2024-03-08 11:3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原则上老人没有去世是不可以委托子女办理 可以写遗嘱,
  • 可以的 建议收集证据 积极争取 一般是可以的
  • 你好,这是属于民事纠纷
  • 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向公证处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才可以办理公证: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遗嘱继承人应提交:
    1、前款
    1、
    2、
    3、4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五条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记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记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二)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四)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说明的问题。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应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房产的产权证明;
    3、死亡证明;
    4、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法定继承);
    5、亲属关系证明(法定继承);
    6、遗嘱书(遗嘱继承);
    7、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遗嘱继承);
    8、其他证明、材料。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四条
    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遗嘱继承人应提交:
    (1)、前款
    1、
    2、
    3、4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3)、有违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 可以委托办理,安徽大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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