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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这边分手了,对方要求我买房,我现在房子订下了然后分手了,这个钱能要回吗

房屋买卖 2024-03-07 10:4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如果签了合同付了定金,不购买房屋的话可能构成违约,定金估计不会退的
  • 你好,你可以和房产公司联系。
  • 您好,可以和对方协商处理
  • 法律分析:退房能要回房款的情况:
    1、购房合同无效。
    2、购房合同被依法撤销。
    3、面积误差。
    4、开发商没经购房者同意变更设计。
    5、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6、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起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赔偿损失。
  • 在以下情形下退房,还能要回房款: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如实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例值超出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别人出钱买的房,只要是房子所有权人就能够要回来。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不动产产权的归属是根据登记主义来的,所以房子所有权人对房子就有处分权、用益物权。自然能要回房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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