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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某先生购买了一块政府拍卖的路边的商住两用地,2010年房屋建成后,办了两个不动产权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一个是房屋所有权证,2018,某先生的家属根据家庭情况和国家政策的变化,在当地不动产权证办理中心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将两本不动产权证更改为一本不动产权证,将商住

土地纠纷 2024-03-08 10: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两用地更改为了纯住宅用地。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符合国家政策,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某先生的家庭利益。在更改过程中,某先生的家属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确保了更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更改后,某先生的家庭可以更好地享受国家对于住宅用地的各项优惠政策,同时也可以避免因为商住两用地带来的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 总的来说,这次更改是为了适应国家政策的变化,更好地保护某先生的家庭利益,是非常必要和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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