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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 老旧小区物业入驻 什么程序?

物业管理合同 2024-03-13 10: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我是执业律师,您是需要咨询什么问题?您这个描述的不是很清晰。
  • 老旧小区由开发商决定物业进驻。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新建小区的物业公司由开发商代为聘请或招投聘请物业公司进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由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决定聘请物业公司。
    旧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开发商又管的,由当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街道办事处组织协调。
    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物业可大可小,一个单元住宅可以是物业,一座大厦也可以作为一项物业,同一建筑物还可按权属的不同分割为若干物业。
    物业含有多种业态,如办公楼宇、商业大厦、住宅小区、别墅、工业园区、酒店、厂房仓库等多种物业形式。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 一、没有物业的老旧小区谁负责
    1、没有物业的老旧小区由所在街道、社区的居委会托管负责。根据规定,对于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属地街道、乡镇对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老旧小区要指定社区、村委实施托管,依托专业机构或聘请专业人员实行基本管理服务。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和责任有哪些
    1、房屋的维护与修缮管理,这是房屋物业管理的主要方面。
    房屋及其设备的维护管理保证房屋及设备在正常状态下适用,不因不合理设施、不正确的使用造成损害,保持房屋及设备的完好;
    2、制定和实施管区内的绿化管理条例,为产权人、使用人提供一个温馨、优雅的生活环境;
    3、为产权人、使用人提供一个高品质的卫生环境区域,满足产权人、使用人的居住需求。
  • 法律分析:老旧小区入进物业是合法的,因为老旧小区通常是指单位制改革之前,由政府、单位出资建设的居住区,与1998年商品房改革之后建设成的居住区相比较,大多已跟不上时代的发展。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配套设施不齐、违章搭建严重、停车位不足等问题日益凸显,直接影响了居民生活的质量、和谐社区的构建和美好城市的建设。
    街老、院老、房老、设施老、生活环境差是老旧小区常见的四老一差困局,不仅成为小区居民的一桩心事,也是现代化城市及社区治理的一大心病。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
    物业可大可小,一个单元住宅可以是物业,一座大厦也可以作为一项物业,同一建筑物还可按权属的不同分割为若干物业。物业含有多种业态,如:办公楼宇、商业大厦、住宅小区、别墅、工业园区、酒店、厂房仓库等多种物业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在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在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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