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请问女职工在单位仇桥中学工作20多年,2023年8月30日开学前打电话说年龄超过55岁了不要了,以前未交过养老金,工资也很低,现在没生活保障,也没有补偿,多次交涉没结果,怎么办?劳动仲裁也以年满55岁为由不予仲裁,回复不服可以起诉,怎么办,能否打赢?

劳动仲裁 2024-03-13 16:2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了解更多的情况,初步判断可以诉讼
  • 您好,这个需要对具体情况加以分析。
  • 你好,这种情况是可以起诉的人
  • 申请劳动仲裁的诉求是什么
  • 员工之间不和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当事人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仲裁裁决作出后,任何一方不服,都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实行先裁后审的制度。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淮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