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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之后前夫到处诋毁我该怎么处理

名誉毁谤 2024-03-15 13:1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在您遭遇前夫诋毁名誉的情形下,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您的合法权利。《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赋予受侵权人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责任的权利。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民事主体的名誉权不得被侮辱、诽谤等侵害。 如果您的前夫通过捏造、歪曲事实的方式散播不实信息,降低了社会对您的评价,那么他的行为可能构成侵犯名誉权。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首先,收集和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诋毁内容的证据(如文字记录、录音、视频)、传播途径的证据(如社交媒体截图、网站链接)以及任何证明您声誉受损的证据。 其次,向公安机关报案,反映情况,并要求对方依法处理。如果前夫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最后,如果通过行政手段无法解决问题,或者您认为有必要进一步追求法律责任,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前夫停止侵权行为、恢复您的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因名誉权受损导致的损失。 在此过程中,考虑到法律程序的复杂性和专业性,您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有效地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专业律师不仅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还可以帮助您准备诉讼材料、制定诉讼策略并在法庭上代表您争取权益。
  • 建议您可以找辖区的派出所或者妇联反映要求处理。
  • 建议报警处理,对以后我们维权比较有利
  • 法律分析:可以向对方发送《律师函》告知其侮辱诽谤的违法严重性和严重后果。进一步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分析:如果对方恶意毁坏名声,造谣说坏话,直接影响到个人名声的,可用法律手段解决,这种情况属于捏造事实,编造散布虚假信息,属于诽谤罪。但是在刑法上属于自诉案件,也就是必须受害人自己去法院起诉,法院才受理,公安机关是不干涉的。
    建议收集证据,直接去法院告他。让赔偿精神损失,法院会支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法律分析:离婚后前夫随时纠缠,侮辱,威胁,搜集证据,协商不成报警处理,同时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侵权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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