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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建筑方原因工地不开工来了半月了说的一天四百,能要求赔偿吗

工伤索赔 2024-03-15 23: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的,只要伤者在工伤后一年内申请了工伤认定,那么在做了伤残等级鉴定后,解除劳动关系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如果伤者在一年内没有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劳动者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伤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起诉用人单位,要求法院判决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工地完工了老板不办结算的,解决方法如下:
    1、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给予帮助,或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都设有劳动保障局,下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 200到300 元,如果胜诉后,可全部由被告负担;
    3、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 15 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工地完工了老板不办结算的,解决方法如下:
    1、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给予帮助,或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都设有劳动保障局,下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 200到300 元,如果胜诉后,可全部由被告负担;
    3、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 15 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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