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房产证还没有下来。去电力局开个户需要一些什么资料?

房屋产权 2024-03-20 13: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户主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任一); 用电地址物业产权权属证明(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集体土地使用证等任一); 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mm
  • 办房产证需要的资料有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合同、购房发票、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登记申请书。房产证丢了需到档案馆开具房屋权属查询证明,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到房管局申请办理补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 需要,
    需要的资料有:
    1、申请人带上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
    2、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房产证去名的;
    3、工作人员审核提交的材料;
    4、审核完毕无误之后再去相关窗口办理。
    具体根据当地政策实施,根据相关流程办理即可。
  • 办理房产证需要以下材料:身份证、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完税凭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沙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