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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自杀之后家人能拿到保险金吗

社会保险 2024-03-20 23:2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自杀也会赔偿的保险即为人身损害保险,但在自杀的情形下保险人进行赔付需要满足以下情形:自杀发生在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后;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四十五条
    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 自杀不能拿到保险金。自杀,在法律上是指故意剥夺自己生命的行为。如果没有主观上的故意,则不能称之自杀。在人寿保险合同中,一般都将自杀作为责任免除条款来规定,这主要是为了避免蓄意自杀者通过保险方式谋取保险金,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
    根据相关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满两年后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满两年后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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