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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了十天,七天试用期只给了50块钱的餐补,和一天的正式工工资,说我们试用期没有工资怎么办

讨薪 2024-03-27 22:29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沟通协商: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为何仅支付了50元的餐补和一天的工资,并表达您的疑虑和要求。 收集证据:保留与公司沟通的记录、工作证明、支付工资的凭证等相关证据。 劳动仲裁:如果沟通无果,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试用期内应得的工资、补缴社会保险费等。
  • 劳动者有权获取相应的劳动报酬,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提起劳动仲裁。
  • 你好,建议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你好,找劳动监察大队解决。
  • 直接起诉法院讨债、赔损失
  • 可以结清工资的。

    虽然没有签订合同,但你实际是工作的,是造成了实际意义上的雇佣关系。
    你需要保存好打卡记录、工作记录(安排工作和汇报工作)及实际工作内容记录。

    如果公司不给你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将上诉材料提交上去,基本上你会胜出。
    希望你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得到自己应该有的。
  • 法律分析: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试用期上班了几天是可以拿你的工资的。如果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你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要求支付工资。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可以要回工资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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