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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名誉侵权的律师吗?

名誉毁谤 2024-03-22 06: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名誉权侵权行为的侵权行为地应当为行为实际发生或者损害结果发生地,该地的人民法院对该侵权行为具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百七十二条
    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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