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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两个人发生矛盾时,误伤了对方,使对方左肩胛骨骨折,当时没有让对方理赔,一年后还能索赔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3-30 16: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当时报警了没有,知道对方的信息吗
  • 法律分析:怎么赔偿看伤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很多都是跟你伤情结合起来的。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对方有可能构成刑事责任,到时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构不成轻伤以上,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如果构成伤残则还有伤残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看对方受伤的程度,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费用,如果比较严重的最好早点协商调解赔偿,不然后期诉讼可能金额较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如果确实属于自身原因致人受伤,建议还是给与经济补偿,至于补偿金额需要双方协商。轻微伤属于自诉案件,当事人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般来说可以索要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度、后续治疗费等,同时可以提起精神损害,比如精神抚慰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知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道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专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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