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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婚前送了我一套房子分手后我需要归还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4-02 13:20 人浏览
共22位律师解答
  • 你好 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赠与贵重物品,比如车子、房子等,实践中可以认定为彩礼,这种情况是可以索回的。具体索回部分需要细分。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如果对方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房产,在双方分手后,女方是需要返还房产的。
  • 这个明确是赠送的吗,这个我看过类似的案例,这个英爱会认定为彩礼的性质。
  • 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话,一般会认定为彩礼
  • 您好,房子是否已经过户呢?是否是附条件的赠与?
  • 男朋友婚前送了我一套房子分手后我需要归还
  • 现在男方已经起诉要求你归还房子了吗?
  • 你好,稍后会有法律顾问去电给你解答。
  • 您的具体情况是什么。能详细聊一下吗
  • 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是可以撤回的。
  • 双方没有结婚登记,应当退还男方。
  • 可以,您这是有相关法律依据的
  • 你好,我们会联系你了解情况
  • 要看赠与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 你好,已经完成交付了吗?
  • 是结婚离婚 还是单纯分手
  • 你好方便说下具体情况吗
  • 恋爱赠与可以撤销赠与
  • 这边可以详细帮您解答
  • 男朋友赠送房子分手后能否要回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果双方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并且在公证处办理了赠与公证,那么分手后男方是无法要回房屋的。但如果该赠与协议属于附条件赠与合同时,被赠与方没有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方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法律分析:男朋友赠送房子分手后能否要回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果双方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并且在公证处办理了赠与公证,那么分手后男方是无法要回房屋的。但如果该赠与协议属于附条件赠与合同时,被赠与方没有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方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结婚前赠与的房子是否需要返还,要看是否已办理过户登记。恋爱期间赠与一般不属于道德、公益赠与,如果赠与的房产没登记或公证,则赠与一方可以要求返还;一般恋人之间的赠与可能会含有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性质,如果是作为彩礼赠与的话,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赠与彩礼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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