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想咨询关于农村失地保险的事情

社会保险 2024-03-27 18: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1、两者是不冲突的。
    2、农村失地保险与社会养老保险都是由社会保险局管理的,他们之间的区别是:农村失地保险特指被征地农业户籍人员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各机关事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所雇佣人员,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的社会保险。这两个保险都应该在社会保险局管理,农村失地保险缴费标准低于社会养老保险,在领取时农村失地保险也低于社会养老保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 农民失地保险就是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各地政策实施有所不同,一般按照不同的年龄段采取不同的缴费比例,按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缴费数额,并且逐步提高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 农民失地保险就是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各地政策实施有所不同,一般按照不同的年龄段采取不同的缴费比例,按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缴费数额,并且逐步提高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申请条件:
    (一)土地被依法批准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不足
    0.3亩(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的农业人口。
    (二)失地时年满16周岁且未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同时提供能够证明是失地农民身份的原始材料,包括户籍、征地协议或合同及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承包合同书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呼和浩特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