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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领导为了抓成绩,和老师鉴定协议(老师不愿意签定协议),完成目标就奖励钱,没有达成目标就扣绩效工资,这种做法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3-27 18: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扣教师绩效工资不合法。绩效工资是根据完成的数量和质量作为达标的要求,两者符合自然奖励,反之则扣除,是有一定标准的,不能够随意定制。企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绩效考评给予劳动者奖励或者扣除工资,但是不能随意扣除和随意奖励。
    扣绩效工资时公司应该与员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部门直接提出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所扣的工资。如果当事人不满仲裁结果,可以通过起诉解决。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条
    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 绩效工资不能随便扣,绩效工资属于奖金的一种,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合法制定的考核制度对劳动法发放绩效工资。如果没有考核制度,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克扣劳动者的绩效工资。否则属于用人单位克扣工资。
    对于工资的支付,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法律分析:绩效工资不能随便扣,绩效工资属于奖金的一种,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合法制定的考核制度对劳动法发放绩效工资。如果没有考核制度,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克扣劳动者的绩效工资。
    否则属于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对于工资的支付,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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