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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劳动合同上写的工作地是重庆,没有具体工作地址,但是我们工作一直在区县,现喊我们所有人到重庆主城办公,离家太远不愿意去,这种可以申请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3-28 17:5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劳动合同约定的本地,用人单位派遣劳动者去外地工作的,视为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对于工作地点的约定,那么劳动者有权拒绝。而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拒绝为由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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