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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请问退休职工自杀死亡后,国家各种补偿还有吗?

工伤索赔 2024-03-29 13: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待遇一般由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救济金)、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构成,全国尚无统一规定,一般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同一省市执行同一政策。丧葬补助费一般按所在省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或按定额支付,抚恤金按本人基本养老金计算,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按当地政府规定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唯一有所不同的是按本人基本养老金多少计算处理的抚恤金,因为缴费年限病退少于正常退休养老金低些导致抚恤金少些。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国企职工退休后死亡可以得到单位发的补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所在省辖市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
    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调整为按其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20个月的标准发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法律分析:
    一、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单位应当补偿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费。
    二、丧葬补助金按其死亡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四个月发放。
    三、抚恤金按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每满一年计发一个月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最多不超过20个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计算到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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