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昆山义乌小商品市场,2012年投资过程:广告、网络宣传等商店为小商品市场,经营性质让买家认为是小商品商店,2012年8月购买商店,商店发票:标志本栏填写昆山义乌小商品市场,直到2013年8月31日,了解开发商投资不理想,不能经营小商品。商铺顶层广告为:建材家居市场。小商品市场和建材家居市场不一样。某某开发商首先定位为建材家居市场,店铺价格必须低于小商品店价格的30-40%。我问开发商是否有欺诈行为。合同中有一点,双方解除合同,违约金赔偿30%。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3-30 04: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金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