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弟弟30岁就走了,弟媳妇也嫁人了,但我爹妈的房产证上有弟媳的名字,现在我爹妈不在了,老人生病一直是我们女儿照顾。请问我弟媳有房子的继承权吗

遗产继承 2024-04-02 09:0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上有你弟媳的名字,也就是有属于你弟媳的部分。既然房产证上有你父母的名字,那属于你父母的部分,你弟媳不能继承,有遗嘱遵遗嘱。
  • 房产继承中有继承权的人有:
    1、遗赠扶养协议的受赠人;
    2、遗嘱继承中的继承人;
    3、法定继承中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红河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