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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了一对夫妻50万,他们还没离婚的时候我还给女方20w.,他们后来离婚协议说对我的债权一人一半,我剩下的30w是直接还给男方25w,女方5w吗

婚姻债务 2024-04-18 09:38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是顾庭豪律师。处理过多起法律纠纷。因为不了解你的具体情况,无法做出判断。所以你这边可以直接回复我,或者对我发起专问,这样我可以及时看到你的问题并回复。
  • 这个都可以,这个没关系,他们内部协商处理,只要你还了钱就可以。
  • 你好,如果对方达成协议一人一半,你可以一人归还一半。
  • 应该 由对方自己决定的,并应该由对方出具材料
  • 你好、建议具体情况还是找对方协商处理。
  • 你好,建议双方友好协商,妥善处理。 
  • 他们提供凭证,双方签字确认是可以的
  • 离婚时以个人名义借的钱由下列主体来还:
    1、以个人名义借的钱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属于夫妻双方以其共同财产来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以个人名义借的钱如果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由个人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的时候如果有夫妻共同债务,那就应该双方共同偿还,暂时偿还不清的,可以约定以后的偿还比例。但是需要注意不是所有的婚后债务都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一方的债务没有另一方的认可,并且不是用于家庭开支,那就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法律分析:1,如果借款是婚姻存续期间所借,属于共同债务的需要双方共同偿还。2,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偿还债务的份额。3,双方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建议全部给他们两人,由他们自己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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