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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征地可以怎么给安置费

土地纠纷 2024-04-02 20: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按照长沙市政府的文件标准安置,我可以帮你办。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1〕3号)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长政发〔2021〕13号)文件执行。本次征地涉及Ⅰ等级区片0公顷(征地补偿标准为155.925万元/公顷)、Ⅱ等级区片0.1952公顷(征地补偿标准为132.30万元/公顷)。 (六)农村村民住宅、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长沙市市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长政发〔2018〕17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有关问题的通知》(长政发〔2020〕14号)文件执行。 (七)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按照《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的规定,安置对象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由区人民政府提供安置房或实行货币补偿安置,并按照长沙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
  • 安置补助费的相关条例是:安置补助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您好,需要参考当地的政策
  • 您好,征地补偿的标准要根据当地的安置补偿方案才能确定,政府在征地前应当先行公开,没有及时公开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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