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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没有还完可以更改一个人名字吗?

房屋买卖 2024-04-02 23: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房子贷款还没有还完一般是不可以加名字的。一般贷款分为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以及按揭贷款,若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则不可以加名字,如果办理的是商业贷款,则需要征求银行的同意才可以增加名字,但一般情况下银行是不予受理的,因为在还款期间增加了房主名字,等同于改变了借款人,存在一定的债务风险,而按揭房贷款也是不支持增加名字的,相关法律中有明确表示抵押期间没有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是不可以转让抵押财产的,而在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中表明房屋只有在没有限制的状态下才可以进行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 房子贷款没还完不可以改变户主姓名。
    非直系亲属以外的更名,就会视为房屋转卖,那就要通过转按揭手续办了。由于贷款没有还清,现在还不是房屋的实际产权人,如果想变更房屋登记的名字,除非贷款银行答应或者以变更还款人的名字的形式和他们协商。
    房子有贷款没有还清,不可以直接过户,需要卖方先将贷款还完方可过户,一般有三种操作方法:
    1、卖房人先自行把房贷还完然后出售;
    2、如果购房人是一次性付款,可以用购房人首付还完贷款,然后办理过户手续;
    3、如果购房人是贷款的,要购房人首付超过贷款数额或卖房人手里有部分现金,两者钱够还房贷,在办理购房人贷款的同时由卖房人还掉贷款也是可以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法律分析:不可以。房贷未还完的情况下不能更名。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法律术语是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前提是房屋没有处于权利限制状态,比如不动产在抵押、查封、冻结等状态下都是不能办理变更登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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