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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在某一个小区租了一间商铺,因为是物业用房,欠人家的租金把这房子抵押给人家,我们从他手上转过来两年,已经3月31号到期,现在物业管理会叫我们不要忙着交租金,他说这房子现在属于他们物管会的,那我们以前给人家签的,还剩一年,现在天天打电话投诉,我们给房租,像这种事到底租金是给物业管理费,还是给前个房东

房屋租赁 2024-04-05 15: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这种情况下,首先需要弄清楚的是物业管理公司与前房东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对该商铺的权利归属。通常情况下,商铺的租金应该支付给拥有该物业产权或出租权的个人或实体。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声称该房产已归他们所有,那么他们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比如房产证或者产权转移文件。 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明,而前房东依然持有合法的产权文件,那么理论上您应该继续向前房东支付租金。然而,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实际上控制了该物业,并且您与他们之间建立了某种形式的租赁关系,那么您可能需要根据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协议来支付租金。
  • 出租房屋时,出租方应当出示房屋产权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权利所属的文件,承租人依据产权证书和其他权属文件确定租金收款方。
  • 您好,我是执业律师,您是需要咨询什么问题?您这个描述的不是很清晰。需要了解情况,才能客观判断 
  • 租客跟业主发生纠纷应该找房地产管理部门。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房管部门进行投诉;投诉仍未解决纠纷的,应以租赁合同中指定的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仍不满意,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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