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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爸爸今年61岁被原单位辞退了

无故辞退 2024-04-06 16:4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对于六十岁以上的员工已经过了退休年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也就终止了,所以在《劳动法》当中的经济补偿规定就不适用这种情况,所以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 一般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 单位是以什么理由辞退你的
  • 你好,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 在下列情况下单位不能采取无过错性辞退或者裁员的方式来辞退员工:
    1、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失去劳动能力的;
    3、因工伤还处在治疗期的;
    4、怀孕的;
    5、工作了15年以上,且5年内即将退休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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