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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工作十年,现在要搬迁,工厂说到了退休年龄,不给赔偿,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4-09 15:3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一般是可以的 建议收集证据 积极争取 一般是可以的
  • 你好,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索要赔偿?
  • 工厂搬迁退休返聘没有补偿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退休返聘人员不属于劳动者,与工厂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三十二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三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 工厂搬迁退休返聘没有补偿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退休返聘人员不属于劳动者,与工厂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 法律分析:工厂搬迁退休返聘没有补偿金。退休以后双方是劳务关系,受民法典调整,一般不能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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