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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怀孕6个多月,公司甲醛超标,公司不给请假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4-30 12:4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建议收集证据 积极争取 一般是可以的
  • 您好,您具体遇到了哪方面的法律问题
  • 法律分析:孕期期间经常请假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无法继续劳动,用人单位可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只发放病假工资。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 法律分析: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如果有医院开的病假证明的,就可以请病假,而且公司不能拒绝,否则就是违法了。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
    如果公司不批假期,当事人可以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 员工孕期期间频繁请假,无正当理由的,用人单位可以拒绝其请假请求;怀孕7个月以上,确实无法继续劳动,用人单位可本着对员工的人文关怀,在劳动者出具医院证明后同意其请假。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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