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请问一下,我和另一位同事由于之前老板拖欠工资,未签劳动合同,我们于今年2月5日向上海普陀区劳动仲裁中心递交材料申请劳动仲裁,这两天他们给到我们回复说,由于公司经营场所已经不存在,老板逃逸,所以他们不能受理立案,打电话通知我们去拿回资料,让我们去公司注册地址管辖区域(奉贤区)的劳动仲裁那里申请,我们也咨询了奉贤那边的劳动仲裁,他们说普陀那边可以移交给他们,但普陀这边又说他们没有受理,就不能移交,现在我们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劳动仲裁 2024-04-09 07:2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没有劳动合同但公司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应该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并通过与公司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途径来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