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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东把房子卖了,我以前的押金还在,现在中途转让不做了,也跟新房东谈好,之前押金能不能要回来

房屋租赁 2024-04-13 14:4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收集固定好对方存在过错的相关证据材料,后期协商不了可以直接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处理。具体可以联系讲解详细法律意见。
  • 像这种情况,关键是要看有没有约定。
  • 与房东商量,也可以起诉
  • 押金在法律上是可以退的,押金是指为取得土地、房屋或其他财物的使用权所交的保证金。当事人之间如果不存在其他纠纷之后,应当退还押金,如果给付押金的当事人违约的,则押金会扣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押金退还必须双方协商达成共识才能退还,否则无法退还,押金是双方达成合同的证据,不管是否书写合同,已经形成了事实合同。随便退押金是一方违约。必须征得另一方同意方可退押金。
    可以依据协议,向对方主张损失利息、返还押金等。根据法律依据:《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1、如因开发商原因致双方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内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例如开发商将约定房屋出售给第三方等,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2、如因购房者原因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内双方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例如购房者放弃购买约定房屋等,购房者将损失定金;
    3、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内经购房者与开发商协商,双方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具体条款无法达成一致的,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交纳的定金;
    4、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求财物,你要押金能要回来,用人单位不给上保险的,应当补缴保险,且还应支付赔偿金。建议尽快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收取押金违反劳动法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应当补缴保险,且还应支付赔偿金。建议就有关情况向劳动部门反映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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