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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一个人签了离职单,没有到人事,结果第二天再厂里摔了,把下巴摔的缝了五针,算工伤吗

工伤索赔 2024-05-05 12:01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国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的认定通常基于以下几个标准: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 公司为期办理离职手续了吗?他自己签的离职日期是什么日期?如果受伤时满足三工要素,大概率是构成工伤的,停工留薪期间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自己提出离职。
  • 离职单如注明申请日生效的,即日起劳动关系终止,员工次日受伤不得认定为工伤。
  • 您好!需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来明确是否属于工伤。
  • 你好,在公司范围内或者因为工作而受到损害可以要求赔偿。
  • 你好 具体请如何 已经签了离职单吗
  • 他受伤是在厂里上班造成的对吗?
  • 算,离职单未鉴暑,就没生效
  • 您好,方便了解具体案情吗
  • 工伤即在劳动期间所受到的伤害。在公司范围内或者因为工作而受到损害可以要求赔偿。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按照《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 发生工伤的:
    1、首先是将员工送往医院治疗;
    2、进行工伤认定;
    3、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4、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5、依据鉴定等级依法获得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工伤即在劳动期间所受到的伤害。在公司范围内或者因为工作而受到损害可以要求赔偿。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按照《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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