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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买的二手房,房产过户完以后交房一个星期左右,楼下的业主说他家卫生间漏水,之前有半年楼下业主一直不在家,楼下业主说半年前是不漏水的,在我刚收到房一个礼拜之后他回来说漏水,这个责任谁来负责呢?

二手房 2024-04-14 10: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购买的房屋漏水,如正处在保修期内,由开发商承担责任。如果是因为相邻的业主侵权导致房屋漏水,则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对于房屋出现漏水的情形,由谁负责,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责任人。
    如果在保修期内因开发商的原因造成渗漏水,开发商首先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也可以自行修复或者委托他人来修复,但修复费用或者修复期间的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出卖人来承担。
    另外如果这个渗漏水经多次维修仍然修复不好,那么此时买受人也有权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二手房漏水属于房屋质量问题,如果可以进行修缮,可以要求卖房人进行修缮,同时主张违约责任。如果漏水严重导致合同目的难以履行,可以请求解除合同,选择退房。二手房漏水是否可以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你可以先找物业管理部门沟通协商解决,再找维修人士检查一下漏水问题,属于物业维修让物业维修属于自己的原因赶紧找维修人士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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