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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别人40万,现在无力偿还,我有一个二手房,只有购房合同,房子还是别人的名字,没有房产证,但是登记备案了,房贷还是在别人名下,但是我来还银行贷款,现在房子被保全怎么办

二手房 2022-12-16 15: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比较麻烦,你需要尽快联系到债权人,再容许他宽限一些时日,你可以分期还或者定一个还款日。
  • 个人有房产,但房产抵偿不了债务的,债务人需要继续清偿债务。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四百一十三条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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