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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在过年期间,我们回老家了,房东在未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拉了我的电闸,因此我冰箱里的东西全部坏了,损失了一千多块钱,是不是应该由房东来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 2024-04-16 16:19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房东未经您同意擅自拉电闸,导致您冰箱里的食物全部坏掉,造成了一千多元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因此,您有权要求房东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并赔偿您的损失。
  • 你好,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可以先去做个赔偿报告。
  • 你好,稍后给你去电详细解答S。
  • 你好,可以起诉请求赔偿损失。
  • 你好,这边是可以去索要赔偿的
  • 你好,房东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 可以去要求房东给你赔偿的
  • 可以协商解决索赔问题,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法律依据:《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
    第五条 属于本办法第三条所列事件引起家用电器损坏的,供电企业应会同居委会(村委会)或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对受害居民用户损坏的家用电器名称、型号、数量、使用年月、损坏现象等进行登记和取证。登记笔录材料应由受害居民用户签字确认,作为理赔处理的依据。
    第六条 供电企业如能提供证明,居民用户家用电器的损坏是不可抗力、第三人责任、受害者自身过错或产品质量事故等原因引起,并经县级以上电力管理部门核实无误,供电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 您好,煜双律师团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建议是双方一起协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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