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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遗书公证需要哪些证件和手误?

立遗嘱 2024-04-16 09: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遗嘱协议,双方都需要签名按手印
  • 带齐以下材料前往公证处办理即可:办理遗嘱公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二、遗嘱所处分财产的权利凭证;
    三、立遗嘱人亲自手写并签名的遗嘱文本原件;
    四、公证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 遗嘱公证办理所需材料:
    1、遗嘱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指定受益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遗嘱人与受益人系直系亲属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派出所的户籍注销证明或有关单位复印的人事档案材料);
    4、遗嘱人的的婚姻状况证明:
    ①已婚,提供结婚证;
    ②离婚后再婚,提供原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③丧偶后未再婚,提供原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
    5、遗嘱所涉财产的权利凭证(如房产证);
    6、遗嘱文书(公证处可提供代书);
    7、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 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有:
    1、身份证或其它身份证件。
    2、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其它应当提交的材料。
    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七条规定,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法律依据:《遗嘱公证细则》第七条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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