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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店铺垃圾桶的问题

业主维权 2024-04-17 15:0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我是执业律师,您是需要咨询什么问题?您这个描述的不是很清晰。需要了解情况,才能客观判断 
  • 店铺的垃圾桶现在出现什么问题了呢?
  • 你好、描述不清无法直接回复。

  • 一、收集好证明该垃圾箱严重影响您的商铺正常经营的证据。比如垃圾箱蚊蝇滋生的录像、照片、邻居的证言等等。
    二、找小区物业协商,要求他们搬离垃圾箱。
    三、如果物业不愿意,起诉至法院,法院一般会支持您的请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法律分析:
    一、收集好证明该垃圾箱严重影响您的商铺正常经营的证据。比如垃圾箱蚊蝇滋生的录像、照片、邻居的证言等等。
    二、找小区物业协商,要求他们搬离垃圾箱。
    三、如果物业不愿意,起诉至法院,法院一般会支持您的请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法律分析:应设置四类垃圾桶:绿色、蓝色、红色和黑色,一般对应回收厨余垃圾、生活垃圾、有害垃圾和难以辨识种类的其他垃圾。摆放的具体规定:必须在公共区域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两类垃圾容器,并至少在一处生活垃圾交投点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回收桶。摆放的垃圾桶一般以四种颜色区分,
    1、绿色垃圾桶回收厨余垃圾;
    2、蓝色垃圾桶回收物品垃圾;
    3、红色垃圾桶回收有害垃圾;
    4、黑色垃圾桶回其他生活垃圾或难以辨识类别的生活垃圾。法律依据:根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按照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分别投入相应标示是收集容器。根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住宅小区和自然村应当在公共区域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并至少在一处生活垃圾交投点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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