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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厂说我没做够一个月,工资同工同酬。做了一二十天工作,突然厂里经理说让我办转正,不转正就让我走,不让我干了,这不是我的没干够一个月,是厂里人找事二不让干,工资就不给我按一个小时23算,按同工同酬,我想问一下律师怎么能把我剩余的工资拿回来

讨薪 2024-04-17 15: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联系劳动部门投诉处理
  • 想要拿回工资,最节省时间精力的途径就是与公司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按照我国法律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按照上述几个途径都不能解决问题的话,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回劳动报酬。
  • 法律分析:
    一、先找你公司协商
    想要拿回工资,最节省时间精力的途径就是与公司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二、找有关部门调解
    如果你们之间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你公司还是不履行的,那么,你现在也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去申请劳动仲裁
    按照上面的解决途径,你们之间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那你现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去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按照上述几个途径都不能解决问题的话,那你也不需要着急,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回应当支付给你的劳动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法律分析:
    一、先找你公司协商
    想要拿回工资,最节省时间精力的途径就是与公司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二、找有关部门调解
    如果你们之间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你公司还是不履行的,那么,你现在也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去申请劳动仲裁
    按照上面的解决途径,你们之间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那你现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去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按照上述几个途径都不能解决问题的话,那你也不需要着急,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回应当支付给你的劳动报酬。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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