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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需扣除工资,以保底工资作为核算标准,若当月个人提成超保底工资/无保底工资的情况,按5000元/月的标准进行核算扣除请假工资; 4、若当月在正常调休的基础上需额外进行请假,在正常扣除请假工资的基础上,当月请假第2天按100元/天额外扣除,当月请假第3天200元/天额外扣除工资,以此类推

讨薪 2024-04-16 21: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请假工资的扣除标准如下:
    1、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未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过15天,不含公休节假日,原工资照发;
    2、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15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
    3、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
    4、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本人全部工资。
    工作人员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论处。

    机关、事业单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员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1、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
    2、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国家对请假扣除工资的多少是有相关规定的,员工请事假,扣除的工资=月工资÷
    21.75x请假天数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
    21.75天
  • 法律分析:请假一般是按基本工资来扣除的,是以基本工资除全月上班天数再乘请假的天数,每个公司的请假扣除是按公司规定来做的,还要看公司是怎么制定的请假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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