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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两离婚了孩子判给了我,但现在女方父母不让我接走孩子

子女抚养 2024-04-17 17:22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在这种情况下,首先需要查看您所在地的具体法律规定,因为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家庭法可能有所不同。通常,离婚后的监护权安排是由法院决定的,一旦判决生效,双方都必须遵守。 如果您有监护权的判决书,您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执行。如果对方父母阻挠您行使监护权,这可能构成对法院命令的藐视,您可以请求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同时,如果情况紧急,比如孩子的健康或安全受到威胁,您还可以考虑寻求警方帮助,他们可以根据相关法律介入,保护孩子的权益。 在任何时候处理此类问题时,保持冷静,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都是非常重要的。避免自行采取任何可能违反法律或加剧冲突的行动。
  • 您好!可以协商,协商不行报警维权,或者联系法院法官。
  • 申请法院给予强制执行,给予对方批评教育。
  • 你好,孩子抚养权归你的,你可以带走孩子的
  • 可以搜集证据起诉对方要求变更孩子给你
  • 您好,这个需要对具体情况加以分析。
  • 你好,这个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
  • 你好,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
  • 你好 具体情况如何 子女抚养
  • 您好,请问您具体是什么情况
  • 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 法律分析:可以再次起诉,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可以首先就抚养权归属进行协商,协商不成起诉的,两岁以下婴幼儿的,一般归女方抚养,除非女方确实无抚养能力,或者确实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况,譬如吸毒、服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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