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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保全,调解完后,原告不解除保全,需要怎么处理

债务追讨 2024-04-17 09: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案件经过调解结束后,调解前采取的保全措施是有效的,而调解结束后,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取消保全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五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财产保全分为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诉前保全是在起诉之前申请保全,诉中保全是在起诉后申请保全。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 申请诉前保全后同意调解,诉前保全仍然还有用。
    申请人可以要求法院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对调解内容进行确认。如果对方不按调解内容进行履行,申请人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这时保全就有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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