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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女,现年40岁,于96年结婚,现因夫妻关系破裂,协议离婚。生有一女一子,女儿14岁,儿子2岁半。于2009年按揭了一套房产。首付38万,按揭75万。问题1、作为母亲,2岁半的儿子是否应跟母亲,而14岁的女儿是否有权选择跟其中一方。问题2、无论子女是平均分配或全部归属女方,男方是否都需每月支付抚养费。问题3、财产是否平均分配。

离婚 2012-06-03 16:25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第一,儿子可以协议跟母亲或者父亲;女儿因年满十岁以上有权选择跟父亲或者母亲;第二,如果子女平均分配则父亲可以不需要每月支付对方子女抚养费;如果子女全部归属女方,男方需要每月支付抚养费;第三,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 儿子年幼归女方。如一人带一个小孩也可能要给另一方抚养费。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平分,要照顾女方及子女。
  • 小孩的抚养权按照有利于其成长的原则处理,一般来说,二周岁以下的一般判归女方,十周岁以上的需征求小孩的意见;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
  • 一般是一人抚养一个,财产一般也是一人一半的。
  • 你好,对于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配的。对于小孩的抚养,一般是一人一个,既然你们都同意协商离婚,可以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处理。如需进一步帮助欢迎联系本律师。
  • 婚内共同财产均分,法院一般会以更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判决,一般两周岁以内的小孩会判决随女方。未直接抚养方要支付抚养费用。 我们是国内首个离婚网站的创办人,更专业的法律意见,更丰富的司法实践,有需要请联系我们。
  •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小孩的抚养以更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为原则,一般一人一个,一般两周岁以内的小孩会判决随女方,10周岁以上的小孩的抚养需要征求小孩的意见。
  • 1、两周岁以内的孩子是由女方抚养的。两周岁以上的孩子是根据有利于孩子正常的原则的。14岁的女儿是会考虑其意见,不是说孩子有权选择的。 2、男方是有权支付孩子抚养费的。 3、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
  • 你好!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修正)》对于离婚的财产分割有明文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我国《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 您好。一般情况下,低龄子女是跟随母亲的,例如您的儿子,14岁的女儿则会尊重其自身的意愿,但仍会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谁更有利,不是女儿自己单方面选的。财产一般平均分配。
  • 财产平均分配,两岁内是跟母亲。是的,都有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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