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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部门转岗,工作内容发生变化,可以拒绝吗

调岗降职降薪 2024-04-20 13:20 人浏览
共16位律师解答
  • 答,如果调岗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需要且调岗具有合理性的情况下可以对员工的工作岗位作出 调整 。
  • 结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并未受损,故拒绝在法律上难以获得支持的
  • 你好,同部门转岗,工作内容发生变化,可以拒绝
  • 您好,工作内容发生变化,可以拒绝吗可以的
  • 您好,那您这边薪资有变化吗?
  • 您好,请问可以具体了解一下吗
  • 晚上好,这个情况是可以拒绝的
  • 你好,构成被迫解除劳动关系
  • 您 好,可以申请协商 处理
  • 可以的要双方协商同意才行
  • 您好,可以解决,可以处理
  • 具体什么情况可以描述清楚
  • 可以拒绝,调岗应有明确法律依据。如员工不胜任原岗位工作、孕期妇女因身体原因需调离原岗位等,或者员工所在岗位性质有此需要且属于单位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员工具有服从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 法律分析:可以拒绝,调岗应有明确法律依据。如员工不胜任原岗位工作、孕期妇女因身体原因需调离原岗位等,或者员工所在岗位性质有此需要且属于单位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员工具有服从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 工作地点变更,职工是能拒绝的。变更工作地点属于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需要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才可以。如果一方不愿意变更的,则可以提出拒绝的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你好,同部门转岗,工作内容发生变化,员工有权拒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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