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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一月工资不到最低标准,没交社保 合同入职满一月才签订合同是可以要求给最低的工资标准的吗

社会保险 2024-04-22 10:4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国的劳动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此外,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至于社保问题,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 因此,如果你发现自己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未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你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异议,要求其纠正。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纠正,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我是执业律师,您是需要咨询什么问题?您这个描述的不是很清晰。需要了解情况,才能客观判断 
  • 您好!最低工资是保证的,如果单位克扣工资报酬,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
  •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社保费。根据法律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就业状况等因素。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 最低工资标准是不包含社保的。该最低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并不包括社保费用在内。但是确定和调整该标准时,应参照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第五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六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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