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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给我买的房子 名字写的我自己 如果父母反悔了 能要回不?

房屋买卖 2024-04-22 10: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如果房屋已经过户,很难撤销赠与,除非受赠人对于赠与人有相应的侵害
  • 房产如果是由父母出资购房,并事先也有约定说明,子女在违背了约定的情况下,父母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收回。父母出钱给子女买的房子,房产证是子女的名字,是一种赠与行为,房屋已经交付,除非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才可以撤销并收回房屋。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是以其他形式,写孩子的名字,具体还要视情况而定,并非一定能要回来。赠与他人财产在该财产权利转移给受赠人后原则上不得要回,特别是赠与行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经过公证的情况下更不能要回赠与的财产。
    但在受赠人没有成就赠与人设定的赠与条件或没有履行赠与人设定的特定义务的情况下则有权要回其赠与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赠与人对赠与财产的瑕疵是否有责任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原则上不承担责任。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的财产如有瑕疵,赠与人需在受赠人所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对于附义务的赠与,受赠人虽受有利益,但又需履行约定的义务。如赠与的财产有瑕疵,必然导致受赠人所受利益有所减损,这便与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不相对应,使受赠人遭受损失。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并且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你好!父母出钱给子女买的房子,并且房产证又是子女的名字,一旦确权了以后,房产证就具有法律效力,父母是不能随便收回的。除非父母和子女签订了特殊的协议,比如说,在某某的情况下,父母以后有权将房产收回的协议,并且有双方的签字;或者子女出于清纯的关系,对父母非常的孝顺,当父母向子女收回房产的时候,子女将无条件地把房产过户给父母。
    除了上述的条件,即使是亲生父母,也不能强制性地将房产收回。但是,无论从传统的习俗上来说,还是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父母都有居住权的,子女必须要赡养父母,为父母养老送终,否则,将会受到法律上的制裁和道德上的谴责。

  • 我认为既然父母出钱购买的房子。写的是孩子的名字,那就应该归孩子所有。按法律上应该不能收回,但是也可以给孩子商量,如果孩子愿意给你,你才可以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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