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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房已经被法院查封了,如果房子拍卖了,物业费谁来交

物业管理合同 2024-04-22 15:00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法院查封的房屋,不影响物业费的缴纳。《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已竣工但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对于业主承担交纳物业服务费义务的起始时间问题,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业主自开发商将房屋交付时开始承担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义务。房子被法院封了,但此时房屋所有人还是你本人,物业费就必须得交。查封扣押冻结是指对涉案人员的财物或场所就地封存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为防止案件当事人处分、转移财产而对涉案财产采取的扣留。物业费,是指物业管理人提供物业服务,接受物业服务的业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应支付的费用。业主支付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可以催交,也可以起诉,但是不能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
  • 你好,建议你及时与物业公司沟通,了解他们对物业费交纳的具体要求
  • 拍卖取得所有权后,物业费由新房主承担.5
  • 早上好,这个一般就不是你去缴纳了
  • 你好,拍卖前的需要自己缴纳
  • 你好,房主是谁由谁来交。
  • 按照具体合同履行解决处理
  • 你好,你可以提执行异议
  • 房子被法院查封了,物业费要交。
    房子被法院封了,物业费应该是交的,如果房子解封了以后,房子还是自己的,所以物业费是自己的房子,物业费就必须得交。查封扣押冻结是指对涉案人员的财物或场所就地封存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为防止案件当事人处分、转移财产而对涉案财产采取的扣留。
    物业费,是指物业管理人提供物业服务,接受物业服务的业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应支付的费用。业主支付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可以催交,也可以起诉,但是不能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第十二条 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
    由人民法院指定被执行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第三人、申请执行人保管的,保管人不得使用。
    第二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时,执行人员应当制作笔录,载明下列内容:
    (一)执行措施开始及完成的时间;
    (二)财产的所在地、种类、数量;
    (三)财产的保管人;
    (四)其他应当记明的事项。
    执行人员及保管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人员到场的,到场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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