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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一件价值108的物品,由于包装损坏,商家要求我赔偿55元,可是要重新塑封就可以了,因为里面东西并没有损坏,后来我找快递理赔了,快递给了我五十五块,我给了商家,可是这合理吗

消费者维权 2024-04-22 22:0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一、商品损坏赔偿标准是什么
    1、商品损坏赔偿标准如下:
    (1)损坏商品赔偿规定为经营者赔偿的金额是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的三倍;
    (2)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3)经营者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行政处罚的,例如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的,应依法承担。
    2、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无法投递的快件(邮件),应当退回寄件人。
    对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寄件人的快件(邮件),企业应当登记,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和快递服务标准处理;其中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进境国际快件(邮件),应当依照相关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从事快递业务的同时,向用户提供代收货款服务的,应当建立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与寄件人的合同中应当对代收货款服务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提供代收货款服务,涉及金融管理规定的,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消费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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